水果类包装:包装重量不超过20%

时间:2017-05-25

  5月18日,成都商报以“一箱芒果25斤9斤多都是纸”为题,报道了四川濛阳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部分水果经营户过度包装的问题。此事引起了成都市工商局的高度重视,在成都市工商局的指示下,彭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近日就水果过度包装的问题对濛阳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进行了排查,并制定了相应的包装标准。

  彭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濛阳第二监管所相关负责人刁宏表示,5月18日上午,执法人员就濛阳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部分水果经营户过度包装的问题,约谈了市场方面相关负责人。四川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果品公司副董事长李亚斌介绍,责任相关方会同各板块主要商家,协商制定了濛阳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的果品包装使用规范,明确规定包装重量不得超过实物重量20%。

  针对有过度包装行为的经营户,工作人员现场对其进行了宣传教育,并引导规范其经营行为;对监督整治过程中不听劝解、不执行相关法则的12户经营户,进行口头责令整改。

  据悉,市场方面还针对商家制定了相应的信用体系,实施信用评级,对于违规不诚信的行为,设置了经济处罚、暂停销售、取消经营资格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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