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企业10月底脱硫 纸企是整改大户
43家莞企的89项脱硫设施将全部纳入整改范围,造纸行业企业成为此次整改“大户”,占到全部企业数量的三分之二。
市环保局日前下发《关于加快燃煤脱硫设施整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10年核定脱硫效率低于70%的43家莞企的89项脱硫设施将全部纳入整改范围,设计脱硫效率必须达到85%以上,原则上必须今年10月底前完成,否则将吊销排污许可证、降低环保信用评级。
【现状】
全市平均脱硫效率不足50%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东莞火电厂、热电联供企业以及大型锅(窑)炉先后建设了脱硫系统,为东莞顺利完成二氧化硫减排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由于缺乏经验、技术不成熟以及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已建成的部分脱硫设施存在技术起点低、管理不到位、配套不完善、脱硫效率差等问题,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减排作用。”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市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强化企业脱硫工作。
该负责人透露,在2010年度国家环保部年终核查时,全市平均核定脱硫效率不足50%,并没有充分发挥脱硫设施应有的减排作用。“‘十二五’期间,东莞的减排任务会更重,减排形势十分严峻。”
【整治】
造纸行业是整改“大户”
据了解,在2010年底环保部核查中,全市共有43家企业89台机组的核定脱硫效率低于70%。《通知》公布了这批企业的名单,并将上述企业纳入此次脱硫整治。
记者注意到,造纸行业企业成为此次整改“大户”,占到全部企业数量的三分之二。包括东莞玖龙纸业的3台机组、东莞地龙纸业的4台机组、广东理文造纸的3台机组、东莞市理文造纸的2台机组等大型造纸企业的机组成为整治对象。
市环保局表示,各企业要迅速开展脱硫整改工程建设,原则上必须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特殊原因经市环保局批准后,可推迟至12月底。逾期未完成的,市环保局将作出吊销排污许可证、降低环保信用评价等级等处理。
【要求】
设计脱硫效率须达85%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整治将比过去的脱硫整治工作更加严厉。市环保局表示,这89项脱硫设施的整改措施必须符合四个要求才予验收。
在工艺方面,上述企业必须选用环保部认可的脱硫工艺,包括石灰石/石膏法、双减法、氧化镁法以及列入《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示范名录》和《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的工艺,设计脱硫效率必须达到85%以上,设计燃煤含硫率应不低于1.0%。
整改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须具有相关资质证书,经市环保局专家组对各企业整改方案评审通过后方可开工。此外,整改企业配套完成在线监控系统和中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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