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谈打击侵权问题提到了印刷行业
2010年1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网站发表了温家宝总理在11月5日召开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特别强调了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侵权行为的重要性,他特别提到了印刷行业的打击侵权问题。温家宝总理的讲话全文如下。
这次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动员和部署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推动完善政策和体制,全面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水平。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重要进展
知识产权制度是尊重创造性劳动和激励创新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建设法治国家和诚信社会的重要内容。建设创新型国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坚定不移地保护知识产权。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知识产权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进入新世纪以来,我们制定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不断加大,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近10年来,我们每年都在全国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假冒专利商标、盗版等行动,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遏制了群体性侵权行为。去年以来,查获专利、商标、版权违法案件8万多件,破获刑事案件3000多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100多人。
二是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目前,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已制定4部专门法律,颁布19部行政法规,完成专利法第三次修订,商标法、著作权法修订工作正在推进,全面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形成了涵盖专利、商标、版权等各个领域,与国际通行规则相协调,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奠定了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相结合的法律基础。
三是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连续7年开展全国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重点加强对青少年、科技人员、企事业管理人员的教育。为加强地方政府知识产权机构和队伍建设,知识产权培训从省部级领导干部到一线执法人员全面展开。
四是开展国际知识产权合作。积极参与世贸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亚太经合组织框架下的知识产权谈判,推动制定平衡有序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与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知识产权定期磋商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对话,妥善应对知识产权摩擦。联合打击跨国跨境知识产权犯罪。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的明显进步,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一批创新型企业跻身世界知名企业行列。不断完善的创新环境,吸引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和科研机构。目前,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中心有1400多家,比“十五”期末翻了一番。中国正在成为全球研发投入增长最快、创新活动日益活跃的国家之一。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仅用30多年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几百年的历程,成绩来之不易。但必须看到,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还不适应深化改革开放、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一方面,一些地区和领域侵权盗版、制售假冒产品的现象比较严重。涉及知识产权的国际贸易摩擦和纠纷依然较多。另一方面,我国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竞争和维权意识不强、缺乏经验,不少商标、版权等在海外被侵权。从工作层面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和管理体制有待完善,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仍然需要进一步提高。我们既要充分肯定已经取得的成绩,坚定信心,又要重视和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这次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动员和部署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推动完善政策和体制,全面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水平。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重要进展
知识产权制度是尊重创造性劳动和激励创新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建设法治国家和诚信社会的重要内容。建设创新型国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坚定不移地保护知识产权。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知识产权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进入新世纪以来,我们制定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不断加大,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近10年来,我们每年都在全国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假冒专利商标、盗版等行动,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遏制了群体性侵权行为。去年以来,查获专利、商标、版权违法案件8万多件,破获刑事案件3000多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100多人。
二是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目前,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已制定4部专门法律,颁布19部行政法规,完成专利法第三次修订,商标法、著作权法修订工作正在推进,全面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形成了涵盖专利、商标、版权等各个领域,与国际通行规则相协调,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奠定了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相结合的法律基础。
三是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连续7年开展全国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重点加强对青少年、科技人员、企事业管理人员的教育。为加强地方政府知识产权机构和队伍建设,知识产权培训从省部级领导干部到一线执法人员全面展开。
四是开展国际知识产权合作。积极参与世贸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亚太经合组织框架下的知识产权谈判,推动制定平衡有序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与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知识产权定期磋商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对话,妥善应对知识产权摩擦。联合打击跨国跨境知识产权犯罪。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的明显进步,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一批创新型企业跻身世界知名企业行列。不断完善的创新环境,吸引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和科研机构。目前,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中心有1400多家,比“十五”期末翻了一番。中国正在成为全球研发投入增长最快、创新活动日益活跃的国家之一。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仅用30多年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几百年的历程,成绩来之不易。但必须看到,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还不适应深化改革开放、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一方面,一些地区和领域侵权盗版、制售假冒产品的现象比较严重。涉及知识产权的国际贸易摩擦和纠纷依然较多。另一方面,我国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竞争和维权意识不强、缺乏经验,不少商标、版权等在海外被侵权。从工作层面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和管理体制有待完善,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仍然需要进一步提高。我们既要充分肯定已经取得的成绩,坚定信心,又要重视和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最后强调一下加强领导的问题。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这次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区、各部门要将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在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各地区、各部门都要增强大局意识,克服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对涉及到本地区、本领域的侵权违法企业,要依法查办、决不手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监督考核体系,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对侵权行为查办不力的,要深究原因、督查督办,直至追究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责任。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涵盖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有条件的可以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健全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研究,注重从政策、制度和机制上解决问题。
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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