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起食品包装上必须标注“过敏原”

时间:2012-12-06

 

12.5日,根据卫生部的要求,2013年起,食品包装上必须标注过敏原。不过,记者探访市区一些超市商场后发现,目前只有少数食品包装印上了过敏原信息,一般市民对此并不介意。然而,对于过敏体质患者来说,过敏原是非常重要的字眼,轻则皮肤瘙痒,重则休克。

卫生部20124月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提出,从2013年开始将强制执行包装标示过敏原的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提出,食品中的某些原料或成分,被特定人群食用后会诱发过敏反应,有效的预防手段之一就是在食品标签中标示所含有或可能含有的食品致敏物质,以便提示有过敏史的消费者选择适合自己的食品。如果用作配料,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其中还列举了8类可能引发过敏的食品: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特小麦或它们的杂交品系);鱼类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

      国内品牌食品标注的不多

      昨日上午,在洪泽湖路一家大型超市发现,很多产品都没有标注过敏原信息。大多数食品外包装上标明的信息为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净含量、配料等。

      平常人们常吃的饼干中大多含有麸质的谷物,是8类可能引发过敏的食品之一,但在饼干专区,大部分饼干,如奥利奥、康师傅等,食品包装上并没有关于过敏原信息的提示。几经搜寻,记者终于找到两种饼干的包装上标注了致敏物质,分别为广源大红枣薄脆和旺仔小馒头,上面明确写出含有小麦过敏原。

      还有部分食品虽然标注,但对过敏原的提示用词非常含糊,标注也很隐晦,如果不仔细找,不是很容易发现。如在一款饼干的配料一栏标注可能含有微量木本坚果及其制品,并不说明这是致敏物质。而记者发现,中外合资的大部分食品都在外包装袋上标注了过敏原或者致敏原

      在超市里,随机采访了几位购物的市民,大家都对过敏原信息标注一事表示不太了解。对于过敏的人来说,能够知道食品包装袋上标注有哪些易导致过敏的成分,就可以选择避开,这样非常好。市民王先生对该项规定表示支持。

      轻则皮肤瘙痒重则危及生命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市疾控中心副主任沈谨。沈谨表示食物过敏原可以是一些普通的食物和饮料,如海产类、果仁类、草莓类、香料、牛奶、啤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均可能引起最常见的皮肤过敏症状。

      对于过敏问题,又向工人医院陈淑梅医生进行了咨询,很多市民容易对海鲜等食品过敏,有时候也可能是饮料中添加的某种成分。对此,陈淑梅建议容易过敏的市民最好去医院做一个关于过敏原的测试,详细地了解自己的体质,这样平时选择食品就可以有选择性。对于即将执行的这个规定,她表示赞同,因为食物过敏会引起多种不适症状,轻者身上会起红肿瘙痒的小疙瘩,有的无需用药会自行消退;但严重的会引发休克,危及生命,因此对于过敏体质患者而言,尽可能避开过敏原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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